2020年10月25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甲年)

「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瑪竇福音 22:36
這個問題是出自一位想要試探耶穌的法學士,而整篇福音所描述的情境透露出耶穌與當時宗教領袖之間的關係已經逐漸惡化。他們開始試探耶穌,甚至嘗試要陷害他。然而耶穌總能用智慧的言詞使他們啞口無言。
針對法學士的這個問題,耶穌做出完美的答覆,讓對方無可辯駁。耶穌是這樣說的:「『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你的天主上主。』這是最大的、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和它相似:你應當愛人如己。」(瑪竇福音 22:37-39)
耶穌的這番話總結了十誡中的道德律。前三項誡命教導我們要全心全意愛天主於一切之上。最後六項誡命則是教導我們要愛近人。天主的道德律簡單來說就是耶穌所說的那兩條愛的誡命。
但是真有這麼簡單嗎?我們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天主的道德律很簡單,因為天主的聖意並沒有複雜到無法被人類理解。福音清楚傳達了愛的誡命;門徒們當然應該在生活中實踐愛德。
但是天主的道德律也沒這麼容易,因為我們不只是要實踐愛德,更應該全心全意地去實踐它;我們應該毫不保留地完全奉獻自己。道德律的要求可以說是很極端的,因為它要求我們完全無私的奉獻。
今日讓我們一同反省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以及近人的這個簡單召叫。讓我們特別用心反省「全」這個字。在反省的過程中,我們或許會發現自身的缺失。儘管我們有許多不足之處,但是讓我們懷著望德重新下定決心要致力愛主、愛近人。
主,我願意全心、全意、全靈、全力愛祢。我也願意愛所有的人,就如同祢愛了他們一樣。懇求祢賜予我恩寵,幫助我活出這兩條愛的誡命,並幫助我認清這就是成聖的道路。親愛的主,我是如此愛祢。但求祢幫助我日益增添我對祢的愛。主耶穌,我信靠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