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6日
常年期第23主日 (甲年)

「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要趁你和他單獨在一起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弟兄。」瑪竇福音 18:15
主耶穌在今日的福音中說明當弟兄得罪我們時,我們如何與對方和好。第一個步驟是私下規勸他。第二個步驟是找兩三個見證人一同出面。第三個步驟是交由教會評斷。如果這三個步驟都試過了,他卻還是不聽從勸告,那麼耶穌說:「你就把他當作外教人或稅務員吧。」
這個規勸他人的方法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應立刻四處張揚他人的過犯,而是要先誠摯地私下規勸對方。這一點很不容易!當別人冒犯我們時,我們往往會想要立刻將他的惡行詔告天下。這或許是因為我們感到受傷害,感到氣憤,或是出自報復的心理。但是我們應該學習的一點是,我們不應該覺得自己有權利四處張揚他人得罪我們的細節,至少不應該立刻就這麼做。
主耶穌並且告訴我們,下個階段要找兩三個見證人以及尋求教會的介入。這並不是讓我們藉此在眾人面前宣洩我們的憤怒,說長道短,批判冒犯我們的人,或是當眾羞辱他們。相反的,尋求他人介入是為了幫助得罪我們的人悔改,幫助他認清所犯的罪過之嚴重性。我們必須懷著謙遜的心,因為這樣才能幫助他人認錯並決心向善。
如果他們不願悔改,那就只能當他是外教人或稅務員。但我們需要理解這是甚麼意思。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外教人或稅務員呢?我們應該在心中持續地為他們的悔改而祈禱。我們仍應表現出應有的尊重,但同時也要讓他們知道我們並不與他們同流合汙。
今日讓我們一同反省在你生命中那些需要修復及和好的關係。試著遵循主教導我們的謙遜的規勸之道,並且不懈地期望天主的恩寵終將轉化一切。
主,懇求祢賜給我謙遜慈愛的心,幫助我規勸得罪我的人並與他們和好。我寬恕他們,親愛的主,一如祢寬恕了我。懇求祢賜給我恩寵,幫助我依循祢的聖意與他人和好。主耶穌,我信靠祢。